专业委员会

专业委员会

 

一、北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

 

(一)刑事专业委员会职责:

 负责研讨重大刑事案件和重要刑事辩护案件; 指导并规范我市律师的刑事辩护工作;调查、总结本市律师在代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立法、司法、行政等机关合作、沟通、交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维护北海律师执业中的正当权利,保障北海律师刑事辩护与代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受到错误刑事追究的律师提供有关帮助;参加广西律师刑事业务培训,提高律师刑事业务水平;加强与广西、全国各律协相应专业委员会的交流与合作。


   (二)刑事专业委员会成员:

  任:梁春雷广西群智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广西翔海律师事务所

张晓东 [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

邓昌忠 广西熙棣律师事务所

  员:石维道广西盛力律师事务所 广西盛力律师事务所

  广西满唐律师事务所黄华才广西宇盛律师事务所

赖乃忠广西还珠律师事务所刘福旺广西启迪律师事务所

殷小花[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

黄琪发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占锐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

赖观凤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苏振豪广西熙棣律师事务所

姚贻平广西启迪律师事务所

 

二、北海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

 

 (一)民商事专业委员会职责:

组织、指导和带领律师在民商、海事、经济法律领域开展专业研究、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案件代理职责,为推进我市的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进程服务;负责研究探讨民商、海事、经济法律领域内的法律事务和开展业务交流。

   (二)民商事专业委员会成员:
 

主 任:赖祖全 广西谦言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庄礼国 广西珠浦律师事务所

刘福旺 广西启迪律师事务所

 员:汤震强广西海城律师事务所)、唐程广西唐程律师事务所

郑光盛广西谦言律师事务所)、郭春媚广西海鑫律师事务所

 广西群智律师事务所)、梁树权(广西启迪律师事务所

 [广西先导联合(海城)律师事务所]、梁海东广西翔海律师事务所

 [广西万益(北海)律师事务所]、赵万虎广西翔海律师事务所

苏振豪广西熙棣律师事务所)、梁春雷广西群智律师事务所

姚贻平广西启迪律师事务所)、赖勇强广西启迪律师事务所

朱文静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陈丽华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

 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家禧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

赖观凤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吴松周广西海望律师事务所

劳祺臻[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刘宁富广西宇盛律师事务所

陈丽萍[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陈伟华广西盛力律师事务所

林秀云(广西南珠律师事务所)、陈小强(广西南珠律师事务所)

刘春颖(广西宇盛律师事务所)、杨能盛(广西宇盛律师事务所)

三、北海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

 

(一)行政法与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职责:

组织、指导和带领律师在行政法律服务领域开展专业研究、交流与合作,认真履行行政案件代理职责,为推进我市的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进程服务;负责政府法律顾问领域法律事务和开展业务交流。

 

(二)行政法与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成员

 任:徐海超 [广西万益(北海)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庄礼国 广西珠浦律师事务所

汤震强 广西海城律师事务所

陈丽萍 [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

 员:赖祖全广西谦言律师事务所)、  广西唐程律师事务所

郭春媚广西海鑫律师事务所)、  广西群智律师事务所

 [广西先导联合(海城)律师事务所]、陈春丽广西南珠律师事务所

吴恒彩广西熙棣律师事务所)、梁春雷广西群智律师事务所

李小[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戴碧波广西现城律师事务所

李家禧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

 

四、北海市律师协会调解与仲裁专业委员会

 

(一)调解与仲裁专业委员会职责:

组织律师与仲裁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开展研讨活动;通过组织研讨会、座谈会、听证会、业务观摩、外出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律师参与仲裁事务的积极性和综合能力;向仲裁委员会和有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加强与非律师仲裁员及民事审判工作人员的联系和工作成果交流。

 

(二)调解与仲裁专业委员会成员

 任:  广西唐程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王小琴广西南珠律师事务所

 广西盛力律师事务所

 员:刘福旺广西启迪律师事务所)、麻寒盛广西宇盛律师事务所

苏云燕广西桂鸿凯律师事务所)、  广西谦言律师事务所

卢波锋广西启迪律师事务所)、朱文静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

黄建辉[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邓发春广西现城律师事务所

李言红广西现城律师事务所)、张剑锋[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

 

五、北海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保护专业委员会

 

(一)未成年保护专业委员会宗旨推动北海市律师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权益维护、校园普法工作,为北海市律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出积极贡献。

 

(二)未成年保护专业委员会职责

1)与北海市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公检法机关、共青团、妇联、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密切联系,配合开展当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逐步形成良好的律师维权及普法环境。

2)组织全市律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宣传、咨询活动,研究和推动当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

3)建立和发展北海市法律志愿者网络。

4)总结全市律师开展该领域工作的情况。

5)办理全国、广西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托的事项,开展未成年人维权区域合作。

6)表彰或向北海市相关单位推荐突出人员和突出事迹。

7)举办各种业务培训和讲座开展业务理论研讨工作,加强律师之间的经验交流,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

8)收集、发布业务信息,整理、编辑、印制有关业务资料。

9)为制定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执业规范、行业规则、行为准则等提供意见或建议;总结执业经验,提出业务指导性意见。

10)加强与全国全区各地级市律协相应专业委员会的交流与合作。

 

(三)未成年保护专业委员会成员:

 

 任:  广西满唐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黄琪发 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

 任  [广西万益(北海)律师事务所]

 莫翠凤 广西嘉友律师事务所

 员:梁春雷广西群智律师事务所)、周志勇[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

欧小燕广西嘉友律师事务所)、韦雄[广西先导联合(海城)律师事务所]

田永鲜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婵影广西嘉友律师事务所

庞显婷广西海城律师事务所)、谭小燕[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

殷小花[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  广西宇盛律师事务所

李小芳[广西桂三力(北海)律师事务所]、刘春颖广西宇盛律师事务所

    元英广西熙棣律师事务所)、  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


六、北海市律师协会涉外与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

(一)涉外与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宗旨组织、推动我市律师开展对外法律事务的学术研究和业务交流,提高律师涉外业务素质,拓宽律师涉外业务领域;推动我市律师对海商海事、航运政策等方面法律理论和实务问题的学术研究和业务交流,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在律师和海事司法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涉外与海商海事专业委员职责

(1)开展涉外业务理论研究及业务研讨,组织我市律师与国际律师、学术界、政府机构、法院、检察院、仲裁机构等进行交流。

(2)收集、整理与律师办理涉外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理论研究成果等资料,编写业务操作指引,为律师办理相关涉外业务提供指导。

(3)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组织涉外法律业务培训或讲座。

(4)组织律师对海商海事法律、国际公约、航运惯例和习惯做法进行学习和研究,积极参加和举办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理论研讨活动,提高律师的海商海事业务素质,为推动广西的港口经济建设和广西的海上运输、对外贸易、海上保险等其他有关行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5)收集、整理与律师办理海商海事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理论研究成果等资料,编写业务操作指引,为律师办理相关海商海事业务提供指导。

(6)就我市海事立法、司法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问题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参与并推动我市的港口经济建设和海事法制建设。

(7)加强与全国、各省区市律协相应专业委员会的交流与合作。

(三)未成年保护专业委员会成员:

 

主 任:李言红 [广西华志翔(北海)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唐 程 广西唐程律师事务所

易春燕 广西翔海律师事务所

委 员:李其堂广西桂源律师事务所)、赵淑媛(广西满唐律师事务所

     朱文静广西先导联合律师事务所)、满玲[广西华胜(北海)律师事务所]

     赵悦广西满唐律师事务所)、陈文华广西唐程律师事务所

     庞菁广西海鑫律师事务所)、刘彦伶广西海鑫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