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6-08-01 08:47:45

桂律协〔2016〕74号

 

关于举办2016年全区第二期申请律师 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执业机构,各有关人员:

    广西律师协会将于2016年8月9日至8月23日在广西民族大学举办2016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以下简称集中培训班)。为确保第二期培训如期顺利开班,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报到和参训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8月8日(周一),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民族大学(东校区)科技楼报告厅。

(二)报到人员

参加第二期集中培训班人员名单详见本通知附件。

(三)报到方式

报到时专、兼职实习人员需出示实习证;公职、公司、法援实习人员需出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申请再执业人员需出具原执业证复印件或司法局出具的执业经历证明(由原执业时所属司法局出具)。上述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报到时必须出具,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本次培训。

二、上课和食宿安排

(一)授课时间:8月9日-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晚上19:00-22:00。地点:民族大学(东校区)科技楼报告厅。

(二)食宿安排

经与广西民族大学协商,培训期间专门为本期培训学员开设了学生食堂及住宿。需在食堂用餐的学员可在报到时缴纳30元工本费办理饭卡,再自行到指定地点充值;需住宿的学员在报到时需一次性缴清住宿费,住宿费为25元/人/天,宿舍为四人间,有空调,住宿所需其他用品自理。

三、工作和纪律要求 

(一)由于时间紧急,各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要尽快将通知转发或将通知内容传达至有关人员,确保参训人员按时报到和培训。

(二)为提高现场报到工作效率,请参训人员务必牢记参训序号,按照规定时间,携带好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到现场办理报到手续。

(三)参训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参训机会,其参训名额由广西律师协会另行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四)请参训人员提前安排好参训期间的工作和生活。培训期间不准迟到、早退、请假和旷课。参训人员的出勤、上课和参与集体活动等情况将直接影响结业考试、考核结果。请参训人员务必于参训前安排好个人的工作和生活,确保全程、按时参训,圆满完成脱产培训各项任务。

附件:2016年全区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

 

联系人:曾文海、李静

联系电话:0771-58652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