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5-12-11 09:30:19

桂律协〔2015〕134号


关于举办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各有关人员:

    广西律师协会将于近期举办两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以下简称集中培训班),第一期将于2015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在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举办,第二期将于2016年1月举办(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为确保第一期培训如期顺利开班,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报到和参训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12月12日(周六),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7号)。

(二)报到人员

参加第一期集中培训班的人员见本通知附件1。第二期参训人员另行通知。

(三)报到方式

第一期参训人员凭实习证、身份证件及参训序号(详见附件1)到现场签到并领取相关材料。

二、上课和食宿安排

(一)授课时间:12月13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晚上19:00-21:30。地点: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食堂三楼阶梯教室。

(二)食宿安排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在培训期间为各位学员提供用餐上的便利。如需在食堂用餐,学员可自费购饭卡。学员可根据提供的酒店(店名:宜尚酒店·南宁东葛路三月花店,地址:南宁市东葛路119号,房价219元/间)自行选择住宿,也可另行选择其他酒店,费用均由学员自理。

三、工作和纪律要求

(一)由于时间紧急,各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要尽快将通知转发或将通知内容传达至有关人员,确保参训人员按时报到和培训。

(二)为提高现场报到工作效率,请参训人员务必牢记参训序号,按照规定时间,携带好身份证、实习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到现场办理报到手续。

(三)第一期参训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参训机会,其参训名额由广西律师协会另行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四)请参训人员提前安排好参训期间的工作和生活。培训期间不许迟到、早退、请假和旷课。参训人员的出勤情况、上课和参与集体活动等表现将直接影响结业考试、考核结果。请参训人员务必于参训前安排好个人的工作和生活,确保全程、按时参训,圆满完成脱产培训各项任务。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

                          2015年12月10日



(联系人:曾文海、李静,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