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律协文件
2015-06-09 16:28:45

桂律协〔2015〕45 号

关于开展涉东盟律师法律服务现状调研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全面了解广西律师涉东盟法律服务现状,进一步推动广西律师涉东盟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发展,广西律师协会决定开展涉东盟律师法律服务现状调研。该调研课题被列为2015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调研课题之一和司法厅对广西律师协会的绩效考核内容。为做好本次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律师办理涉东盟法律业务的基本情况;

(二)律师在办理涉东盟法律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

(三)对如何做好涉东盟律师业务、推动广西律师涉东盟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研方式

    本次调研采取书面调研、实地座谈调研等方式进行。

    广西律师协会将成立专门调研组(附件1)重点走访办理涉东盟法律业务效果比较明显的律师事务所,通过与承办律师座谈交流的方式,深入了解当前广西律师办理涉东盟业务的主要领域、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听取律师对做好涉东盟律师业务、推动广西律师涉东盟法律服务工作创新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要求

    请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律师事务所围绕调研内容,全面了解本市(本所)律师办理涉东盟法律业务的基本情况,形成书面调研报告,连同业务统计表(附件2)于6月30日前报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

联系人:徐志红、吴岚南 电子邮箱:gxlxywb@126.com

联系电话(传真):0771—5865329  

附件1:涉东盟律师法律服务现状调研课题组成员名单

附件2:律师办理涉东盟法律业务情况统计表



广西律师协会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