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文件
2014-12-05 10:14:10

 

 

北律协[2014]24

 

北海市律师协会关于成立公益法律服务团的

决定

 

各律师事务所: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推动我市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探索建立北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北海市律师协会决定成立“公益法律服务团”。

一、公益法律服务团宗旨

   通过面向全市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作用,彰显我市律师热心公益事业的良好行业形象,打造公益律师服务品牌,为全面推进平安北海、法治北海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公益法律服务团主要工作职责

(一)参加市司法局和市律协举办的各类法制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服务。

(二)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三)积极参加面向社区、面向乡村的基层法律服务活动和法律服务农民工活动,

(四)参与村(居)法律服务站工作,为城乡居民就近便捷提供法律服务。

(五)积极参与政府信访排查工作,接受委托或指派,参与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

 

    附件:北海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名单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