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文件
2014-10-11 17:45:47

 

北律协[2014]18号
关于召开广西北部湾房地产纠纷法律问题
研讨会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及其他参会单位
为响应律师服务广西社会经济发展的号召,针对我区目前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出现的纠纷及存在的法律热点问题进行一次研讨,使相关各方从活动中受益,广西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北海市律师协会、北海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北海市房地产业协会于近期联合召开广西北部湾房地产纠纷法律问题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0月18日
地点:北海市利源国际大酒店四楼
二、会议议题:
(一)就房地产开发中存在与法律相关的问题进行主题演讲(8:30-12:00)。
1、影响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因素与对策,主讲:北海市房地产业协会
(1)政府管理职能的缺失与市场乱象及对策;
(2)政府管理部门乱收费与企业负担及对策;
(3)消费水平的提高与开发企业转型及产品升级;
(4)房地产开发企业最需要的法律服务;
2、城镇化新形势下的律师业务创新,主讲:北海市律师协会、广西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
(1)房地产业现状分析及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预售登记方式的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
(2)与房地产开发相关若干合同效力问题;
(3)城镇化新形势下房地产开发建设领域的法律服务创新;
(4)自然人挂靠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房地产的法律问题研究;
(5)房地产开发企业挂靠建筑企业建设自己开发的房地产的法律风险及应对问题;
(6)联合开发房地产纠纷的法律问题研究;
3、仲裁在解决房地产开发纠纷中的优势,主讲:北海仲裁委秘书处
(二)参会人员就房地产纠纷相关问题进行讨论互动环节(15:00-18:00)。
三、参会人员
1、广西律师协会分管领导及秘书处(5人)
2、广西律师协会房地产委委员(20人)
3、北海市司法局、北海律协领导、北海市律师(35人)
4、北海仲裁委、秘书处领导及相关人员(5人)
5、北海市房协、秘书处领导及相关人员(5人)
6、北海市房地产及相关企业代表(10人)
7、媒体代表(2人)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报名,名额有限,先报先得,并于10月14日前将有意向参加该次研讨会的律师名单报协会秘书处。
2、协会秘书处负责通知协会理事及行政、民海事经济涉外业务委员会成员。
3、参加会议人员安排工作餐,请各参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参会期间不允许请假、迟到或早退。
4、会议议程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勋娇 谭梅        联系电话:0779-2052289
 
北海市律师协会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