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律协〔2012〕137号
关于举办广西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
2012年年会暨北部湾红树林生态环境
保护执法专题研讨会的通知
广西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各公职、公司律师办公室:
广西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定于2012年12月8日-9日在合浦县召开“广西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2012年年会暨北部湾红树林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题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12年12月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8:00(北部湾红树林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题研讨会等);
2012年12月9日上午09:00-11:30(2012年广西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2012年年会)。
参加人员请提前十五分钟到会场。
(二)地点:合浦县山口镇天运宾馆(山口镇两广大道广东路口,总台电话0779—5200188,5200118);
二、参会人员
(一)特邀嘉宾;广西律师协会有关领导;广西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30人;
(二)其他律师10人(额满即止)。
三、会议主要内容
(一)北部湾红树林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题研讨会(全体人员参加)。
(二)广西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2012年年会(仅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参加)。
四、其他事项
(一)请有意参会人员于12月6日下午18: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电子邮件至广西律师协会业务部邮箱(gxlxywb@126.com)。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二)费用问题。1、广西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会议期间的食宿费由广西律师协会承担,交通等其他费用自理(注:广西律师协会仅承担参会委员12月7日-8日晚的标间住宿费用,委员包房的需自行承担另一半的住宿费用,退房时间最迟不能超过12月9日中午14:00,逾期住宿费用自理。)。2、其他参会律师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3、会议统一安排会务餐(7日晚餐;8日早中晚餐;9日早中餐)。
联 系 人:黄炜炼、黄鳞
联系方式:0771-5865329
邮 箱:gxlxywb@126.com
附件:广西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专业委员会2012年年会暨北部湾红树林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专题研讨会报名表
广西律师协会
2012年12月3日
(本文件在广西律师协会官方网站(www.gxlawyer.org.cn)公文系统传输,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主题词:司法 律师 会议 通知
抄送:自治区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2年12月3日印发
(共印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