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文件
2012-09-13 16:42:35

关于2012年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

培训班现场确认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有关人员:

根据工作安排,广西律师协会定于2012年10月9日至25日在南宁市举办2012年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由于今年报名人数已远超过一期培训可容纳限额,为避免名额浪费,结合报名人员实际,广西律师协会决定于2012年9月18日进行参训人员现场确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人员范围

在规定时间内向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提交完整报名材料,且提交报名材料时已落实了实习单位的人员(名单见附件1)。

报名时未落实实习单位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人员,广西律师协会将视具体情况另作安排。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定于9月18日(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现场确认的地点设在南宁桃源饭店6号楼大堂(广西南宁市桃源路74号)。

三、注意事项

(一)各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负责做好本市或本所对本通知的传达工作。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将通知转发或将通知内容传达至有关人员,确保有关人员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按时到场办理确认手续。

(二)由于时间紧急,请本通知公布名单中的人员务必牢记报名序号,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携带好身份证、实习证等有关证件材料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外地人员如无法亲自到场办理确认手续的,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员需提交应办理确认手续人员的身份证和实习证复印件)。

(三)本通知公布名单中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参训机会,因此所产生的新的参训名额由广西律师协会另行安排。

(四)本通知公布名单中如信息有误或原提交的报名信息中有内容需要更改的,需提交《资料修正表》(附件2);公布名单中无法参训的,需提交《放弃参训表》(附件3)。上述表格电子版填写完整后请于9月15日前发送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邮箱(gxlxpxb@163.com)。

(五)为及时掌握培训需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的人员可于9月21日前将报名表(附件4)电子版发至广西律师协会秘书处培训部邮箱(发送邮件请在主题中注明“补报实习培训班”)

(六)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

 

联系人:刘莹、徐柳萍,电话兼传真:0771-5865220

 

附件:附件1:2012年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报名人员名单.doc             

     附件2:资料修正表.doc

     附件3:放弃参训表.doc             

       附件4:2012年度拟参加集中培训班人员报名汇总表.xls 

二0一二年九月一十三日

 

(本通知仅在广西律师网www.gxlawyer.org.cn上发布,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

 

主题词:司法  律师  集中培训  通知             

  抄送:司法厅律管处。                             

  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2913日印发  

                                            (共印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