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司发[2010]42号
北海市司法局关于成立全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
指导小组的通知
县(区)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党组《关于在全国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以及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在全区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为确保全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全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小组
组 长:冯永昌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方诗生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子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唐启文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再华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成 员:唐学平 办公室主任
金忠楚 法宣科科长
林 丹 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
毛家有 市律师协会会长
二、指导小组职责
贯彻市党委和自治区司法厅有关指示精神,研究决定在全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工作的有关重要事项;对全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指导、督促、检查指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三、指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职能
全市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工作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公律科、市律师协会。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林 丹 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
成 员:董 莹 政治部代副主任
陈嘉倩 办公室副主任
黄镜禧 法宣科副科长
钟琼、阮亦淇
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了解各党支部活动进展情况;定期向自治区司法厅汇报活动进展情况,并就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编发活动信息,报送活动情况,交流做法和经验,做好宣传工作。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