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第一期(10月)全区申请律师
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补录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区直各律师事务所,各有关人员:
根据广西律师协会《关于2012年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现场确认的通知》(桂律协〔2012〕105号)精神,2012年10月9日开班的2012年全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参训人员现场确认工作已结束。经统计,有少数人员由于自身原因主动放弃参训;另有少数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视为自动放弃该次参训机会,故产生了少量参训名额。为避免参训名额浪费,广西律师协会根据补报人员情况,决定补录50人参加于10月9日开班的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人员名单
补录名单详见附件1。
特别说明:广西律师协会拟于2012年11月中下旬安排未进入本次补录名单中的申请参训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详情将另行通知)。
二、补录人员报到时间和地点
本次补录不再安排现场确认,请补录名单中的人员于10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到南宁市桃源饭店主楼大堂(广西南宁市桃源路74号)报到。
三、报到需提交的材料
(一)承诺书(附件2为范本,补录人员需自行下载填写,报到时提交原件);
(二)2张蓝底1寸免冠照片。
四、注意事项
(一)各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负责做好本市或本所对本通知的传达工作。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将通知转发或将通知内容传达至有关人员,确保有关人员及时掌握相关信息,按时报到。
(二)补录人员务必牢记补录序号,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携带好身份证、实习证和参训所需的有关物品,准时到现场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联系广西律师协会,无特殊情况并未提前联系协会的,视为自动放弃培训资格!
(三)为确保补录人员报到工作的有序、规范进行,补录人员必须亲自到场办理报到手续,原则上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四)本期培训时间为2012年10月9日-25日,地点在南宁市桃源饭店迎宾楼5楼1号会议厅。培训期间无安排休息日,请参训人员提前安排好培训期间的工作和生活,确保准时报到,全程、按时参训,圆满完成脱产培训各项任务。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五)培训期间,广西律师协会将安排参训人员开展拓展训练等文体活动,请参训人员备好运动服、运动鞋等装备。
(六)培训课程全部结束后,培训班管理人员将对参训人员集中培训期间的整体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参训人员报到手续,培训期间的出勤表现、上课和考核纪律、参与教学互动和集体活动的情况、结业考试的笔试成绩。经考核合格的,将予颁发《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考核不合格的,须重新参加培训。
(七)培训期间,学员的食宿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为方便外地学员,广西律师协会与桃源饭店签订了《合作协议》,学员在办理完报到手续后可凭领取到的培训费发票享受住宿协议价,所需费用自理。桃源饭店不接受住房预定。由于床位有限,需要在桃源饭店住宿的学员请在报到当日(10月8日)及早到达桃源饭店办理入住手续。
空调房:每天140元/间,即每天每人70元;
无空调房:每天50元/间,即每天每人25元。
(八)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 莹,徐柳萍;联系电话:0771-5865220。
附件:1.补录人员名单
2.承诺书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本通知仅在广西律师网www.gxlawyer.org.cn上发布,除存档外不再印发纸质文件。)